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声明

  近日,我所发现一些单位或者个人,盗用我所名称、标识,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进行虚假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误导、欺骗了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侵犯了我所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各项权利。对此,我所郑重声明: 

  1.我所是中国科学院的直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以及我所标识的著作权。 

  2.我所与深圳市特石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上海特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太原市特石生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我所郑重澄清前述事实,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我所严正要求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标识、图片的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相应侵权行为。 

  3.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我所书面授权或者许可,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植物所”等名称、标识、图片的行为均属侵犯我所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4.我所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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