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中科院于2011年7月发布了“科发学部字〔2011〕95号”文件,决定对“十一五”期间的科普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本次表彰活动中,共有10家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30人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植物所荣获了“中国科学院十一五科学传播先进集体”称号。此次表彰将进一步激励植物园科普工作者继续为开创植物科学传播的新局面而不懈努力。